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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冰偷税1891万:一个网红的“税务不专业”如何引发连锁崩塌

来源 资讯中心 发布 2026-10-15 阅读 4 次 字数 2903

白冰通过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个人账户隐匿收入构成偷税,个人收入应如实申报,经营主体须有真实业务支撑。

最后更新时间:2026年10月。 白冰案的核心是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用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被认定为虚假申报偷税,个人收入性质应如实申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须有真实业务支撑,否则将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

202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探店网红白冰的偷税案件。白冰通过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利用个人账户隐匿收入等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911.18万元,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那它只是又一个“网红偷税被查”的常规案例。但白冰的特殊性在于——税务处罚只是第一张多米诺骨牌。随后曝出的股权代持纠纷二审败诉,让他持有的某公司30%股权无法收回;账号二次禁言至今未解封,商业价值持续缩水。一个年入数千万的头部网红,因为一次税务处理的不专业,陷入了全方位的连锁崩塌。

白冰案的核心手法是“转换收入性质”——把本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最高税率45%)的直播带货收入,通过设立空壳个体户,包装成“经营所得”(最高税率35%),再利用核定征收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这种手法在2018年范冰冰案之后被反复使用,薇娅、雪梨、邓伦等案例中都能看到类似操作。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偷税的处罚是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白冰的罚款倍数约为1倍(911万税款对应约980万罚款),属于中间偏轻的区间,通常与配合调查、主动补缴有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后,增加了“首罚不刑”的条款——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这一条款有明确的例外: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白冰目前接受的是行政处罚,尚未涉及刑事责任。

教训一:把“税务安排”和“偷税”混为一谈

设立个体户转换收入性质,在2018年之前确实有一定的灰色操作空间。但随着核定征收政策的全面收紧、空壳个体户清查的持续推进,这种手法已经从“税务安排”变成了“偷税”。很多企业主和高收入人群的认知还停留在几年前,没有意识到征管口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教训二:股权代持没有书面协议,出事了无法举证

白冰后续的股权代持纠纷二审败诉,核心原因之一是代持关系缺乏充分的书面证据。在商业实践中,股权代持非常常见——为了规避股东人数限制、隐藏实际控制人、或者方便员工持股。但如果代持双方没有签署规范的代持协议、没有保留出资凭证和分红记录,一旦代持人反悔或出现债务纠纷,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教训三:私户收款以为“税务局看不到”

白冰利用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这是最常见也最危险的手法。金税四期下,银行大额流水、频繁公转私、个人账户与企业经营高度混同,都会被系统自动标记。税务机关与银行的数据共享机制已经成熟,“私户收款=税务局看不到”是一个危险的错觉。

教训四:出事后才找专业人士,错过了最佳应对窗口

税务稽查有明确的程序和应对策略。在稽查立案前的预警阶段、约谈阶段、立案后的检查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应对方式。很多企业主在收到税务机关通知后第一反应是“找人摆平”或者“销毁证据”,而不是寻求专业的税务律师和会计师协助,导致错过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等法定救济渠道。

教训五:只看税款成本,不看连锁风险

白冰案最深刻的教训是:税务问题从来不是孤立的。一次偷税处罚,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账号封禁影响收入、股权纠纷影响资产、信用记录影响融资、行业封杀影响未来发展。企业主在做税务决策时,不能只算“省了多少税”,还要算“如果被查,代价有多大”。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2025年12月作出的一份判决(相关判决)显示,被告人叶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票面税款数额34万余元,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这个案例提醒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立案标准很低(票面税款累计5万元以上即达到立案标准),且即使适用缓刑,罚金和违法所得没收也是沉重的经济代价。

表1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清单

是否存在私户收款、未开票收入未申报?

是否存在虚开发票入账、与经营无关的费用列支?

是否存在股权代持但无书面协议?

关联企业之间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润转移?

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仍有效?留存备查资料是否齐全?

股东借款是否跨年未还?是否存在分红未代扣个税?

针对白冰这类通过空壳主体转换收入性质、私户隐匿收入被认定偷税的案件,一棵松在同类业务中按以下路径处理:

第一步,定性核对。 先区分收入原本应属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核查相关个体户、个独企业是否有真实业务、人员、资产支撑,再核对私户流水与申报收入差异,依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判断是否构成偷税及少缴金额。

第二步,抓住法定救济窗口。 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按法定路径在期限内补缴税款、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争取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首罚不刑";同时核查是否存在五年内受刑事处罚或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等不适用免责的例外情形。

第三步,规范架构与入账。 清理无真实业务的空壳主体,停止个人卡收公款,按业务实质重建收入确认与申报流程,确保资金、发票、合同、申报四流一致。

第四步,处置连锁风险。 对股权代持补签书面协议、整理出资与分红凭证,同步评估信用记录、账号与融资方面的连带影响。

咨询与联系方式: 400-665-8776,官网:www.yikesong66.com。

国家税务总局通报网红白冰偷税案(2026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相关刑事判决。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公开信息整理,仅供企业了解财税政策参考,不构成税务、法律或投资的专业意见。具体适用请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为准,必要时咨询持证财税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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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转换收入性质,并用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被认定为虚假申报。

按真实业务和收入性质申报,借助个体工商户或个独企业的,须有真实经营、人员和成本支撑。

范冰冰阴阳合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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